—2025旧房装修补贴申领公告—
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2025年无锡市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物品材料补贴申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补贴对象:
个人消费者
二、 补贴物品:
2025年内购置用于旧房(包括城镇住宅和农村住宅)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物品和材料,包括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家装成品窗、整体柜、淋浴房、洁具。
三、补贴标准:
按照装修合同中相关物品和材料购置价的15%给予补贴,每人且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同一套房不重复享受商务部门的家装家居补贴和民政部门的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
四、 申请程序
(一)申请
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可在2025年3月1日9时起向装修、改造房屋所在地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申请渠道为线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江苏银行“苏银随心办”微信小程序在线提交申请。小程序中点击“2025年江苏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申领”弹窗,点击“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补贴”并选择无锡地区即可进入申请界面,按步骤填报。
申请材料包括:
1.《补贴申请表》(附件1);
2.房屋产权人身份信息(补贴申请人须为房屋产权人);
3.房屋产权证明;
4. 与装修企业签订的装修合同及相应付款凭证;
5.《物品和材料购置明细表》(附件2);
6.装修改造第三方证明(附件3);
7.施工中或装修改造后现场照片;
8.《承诺书》(附件4)。
补贴资金实行限额管理,先申请先得、申请额度用完即止。
(二)审核
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开展随机抽查,可委托第三方,也可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踏勘等方式对申报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0%。申请人应积极配合抽查工作,对于不配合的,住建部门应当取消该户审核。
(三)拨付
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及时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号。
(四)退货
申请人申请补贴后又退货的,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说明,撤回申请并返还相应已获补贴。
五、 申请须知
1.装修、改造房屋应为个人家庭拥有的住宅类用房;法人单位所有的住宅、个人所有的商业办公用房改造不在本次补贴之列。
2.申请人、装修合同签订人、房屋产权人三者应一致,或者申请人同时列名于装修合同签订人、房屋产权人之中。线上申请时应填写所有产权人身份信息。
3.产权证明包括:房产证(不动产证)、商品房备案合同、拆迁(征收)等安置类协议及其他合法有效证明材料。线上申请时应填写产权证明上注明的坐落或公安门牌号坐落。
4.装修合同的付款凭证,应为装修公司向个人消费者开具的正规装修发票(含电子发票);发票开具日期为2025年1月1日(含)-2025年12月31日(含)期间。
5.物品和材料购置品类为附件2中所列,其他品类物品材料不在补贴之列;申请人提供的合同金额≥发票金额≥物品和材料购置明细表(附件2)金额。满足上述情况时,补贴金额按照物品和材料购置明细表(附件2)金额乘以15%计算(不超过3万)。
6.装修改造第三方证明由物业公司或其分支机构提供(无物业公司的,由社区、村居委提供)。
7.施工中或装修改造后现场照片(不少于3张),应当加盖与第三方证明同出处单位的印章。
8. 申请人申请时间以通过审核的当次申请为准。活动补贴累计额度用满为止,先到先得,申请通道随时关闭。审核情况将通过短信通知。
9.银行卡必须为主申请人的一类借记卡。鉴于2024年发放经验,为提高发放的准确度,主申请人可使用江苏银行借记卡(也可使用其他银行一类卡)。
10. 申请人、装修企业、物业公司须对盖章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对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六、 咨询热线
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 9:00-11:30
下午 13:30-17:00
江阴:86071423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423办公室
附件
1、补贴申请表
2、物品和材料购置明细表
3、装修改造第三方证明
4、承诺书
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1-4